申請定點準入流程
一、定點申請材料提交
申請單位根據定點醫藥機構準入相關要求,準備定點所需申請材料,提交相應材料至經辦機構相關科室受理。對申請材料內容不全的,經辦機構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補充。
提交途徑:
咨詢電話:0518-80510962
現場受理:東??h醫療保障局12樓1206室
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7月中旬-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春秋冬季(10月1日-次年7月中旬):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書面以及現場評估
經辦機構收到申請材料后,按照相關經辦規程進行初審,對材料內容齊全的申請單位發放《連云港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電子檔,要求申請單位按照所列具體事項,開展與準入要求相關的定點醫藥機構建設工作,同時認真研讀、學習《服務協議》內容,準備接受書面以及現場評估。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評估時間不超過3個月,申請單位補充材料時間不計入評估期限。
評估結果包括合格和不合格。對于評估不合格的申請單位應告知其理由,提出整改建議。自結果告知之日起,整改3個月后可再次組織評估,評估仍不合格的,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對于評估合格的申請單位,納入簽訂醫保協議的醫藥機構名單向社會公示。
三、協商簽訂醫保協議
經辦機構與評估合格的申請單位協商談判,達成一致的,雙方自愿簽訂醫保協議。醫保協議應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簽訂醫保協議的雙方應當嚴格執行醫保協議約定。
東??h定點醫藥機構準入標準
一、醫療機構
1、正式運營至少3個月;(提供正式營業后第一次結算票據)
2、至少有1名取得醫師執業證書、鄉村醫生執業證書、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的醫師且第一注冊地在該醫療機構;
3、主要負責人負責醫保工作,配備專(兼)職醫保管理人員;100張床位以上的醫療機構應當設內部醫保管理部門,安排專職工作人員;
4、具有符合醫保協議管理要求的醫保管理制度、財務制度、統計信息管理制度、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5、具有符合醫保協議管理要求的醫院信息系統技術和接口標準,實現與醫保信息系統有效對接,按要求向醫保信息系統傳送全部就診人員相關信息,為參保人員提供直接聯網結算。設立醫保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醫用耗材、疾病病種等基礎數據庫,按規定使用國家統一的醫保編碼;
6、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省級及以上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零售藥店
1、在注冊地址正式經營至少3個月;(提供正式營業后第一次結算票據)
2、至少有1名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或具有藥學、臨床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藥師,且注冊地在該零售藥店所在地,藥師須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合同期內;
3、至少有2名熟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規定的專(兼)職醫保管理人員負責管理醫保費用,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合同期內;
4、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開展藥品分類分區管理,并對所售藥品設立明確的醫保用藥標識;
5、具有符合醫保協議管理要求的醫保藥品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醫保人員管理制度、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和醫保費用結算制度;
6、具備符合醫保協議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統技術和接口標準,實現與醫保信息系統有效對接,為參保人員提供直接聯網結算,建立醫保藥品等基礎數據庫,按規定使用國家統一醫保編碼;
7、符合法律法規和省級及以上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東??h定點醫藥機構準入材料
醫療機構
1、定點醫療機構申請表及人員花名冊;所有在職人員參保信息憑證(醫保及養老)
2、醫師、護士資格相關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及所有人員勞動合同復印件;(健康證人員信息牌懸掛上墻)
3、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中醫診所備案證或軍隊醫療機構為民服務許可證照原件、復印件;(提供正式營業后第一次結算票據)
4、申請單位的所處地理方位圖及房屋產權證或一年以上租賃合同,
5、與醫保政策對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文本;(店內留存員工合同文本及未上墻的店內制度文本)
6、與醫保有關的醫療機構信息系統相關材料;
7、納入定點后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預測性分析報告;
8、省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按相關規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零售藥店
1、定點零售藥店申請表及人員花名冊;
2、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身份證復印件;(提供正式營業后第一次結算票據);
3、執業藥師資格證書或藥學技術人員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及所有人員勞動合同復印件;所有在職人員參保信息憑證;(藥師注冊證,健康證人員信息牌懸掛上墻)
4、醫保專(兼)職管理人員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店內留存員工合同文本及未上墻的店內制度文本),所有在職人員參保信息憑證(醫保及養老);
5、申請單位的所處地理方位圖及房屋產權證或一年以上租賃合同
6、與醫療保障政策對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文本;(各種制度懸掛上墻)
7、與醫保有關的信息系統相關材料;
8、納入定點后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預測性分析報告;
9、省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按相關規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東??h定點醫藥機構準入受理黑名單
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點申請:
1、以醫療美容、輔助生殖、生活照護、種植牙等非基本醫療服務為主要執業范圍的;
2、基本醫療服務未執行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制定的醫藥價格政策的;
3、未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責任的;
4、以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申請定點,自發現之日起未滿3年的;
5、因違法違規被解除醫保協議未滿3年或者已滿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處罰法律責任的;
6、因嚴重違反醫保協議約定而被解除協議未滿1年或者已滿1年但未完全履行違約責任的;
7、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實際控制人因嚴重違法違規導致原定點醫療機構被解除醫保協議,未滿5年的;
8、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實際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單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零售藥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點申請:
1、未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責任的;
2、以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申請定點,自發現之日起未滿3年的;
3、因違法違規被解除醫保協議未滿3年或已滿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處
罰法律責任的;
4、因嚴重違反醫保協議約定而被解除醫保協議未滿1年或已滿1年但未
完全履行違約責任的;
5、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曾因嚴重違法違規導致原定點
零售藥店被解除醫保協議,未滿5年的;
6、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單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