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76/2024-00078 | ||
| 發(fā)布機構 | 東海 | 發(fā)文日期 | 2024-02-26 |
| 標 題 | 關于調整東海縣中小學生素質教育基地 住宿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 ||
| 文 號 | 東發(fā)改發(fā)〔2024〕10號 | 主 題 詞 | |
| 內容概述 | |||
| 時 效 | 有效 | ||
縣教育局:
你局《關于東??h中小學生素質教育基地收費的請示》收悉。根據(jù)市教委《關于加強中小學素質教育實踐基地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和《關于核定江蘇省連云港未成年人素質教育基地住宿費正式收費標準的復函》(連價費〔2012〕135號)文件精神,經過成本調查、集體審議等定調價程序,并參照周邊縣區(qū)的做法,經研究,現(xiàn)就東海縣中小學生素質教育基地社會實踐活動費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住宿費每生每日12 元;交通費、伙食費按實結算。
二、組織中小學生到縣中小學素質教育實踐基地參加社會實踐活動,限每年每小學、初中、高中一次。
三、“社會實踐活動費”收費項目為服務性收費,應遵循學生自愿原則,不得強制組織學生參加活動和收費,同時要積極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對屬于城、鄉(xiāng)低保家庭的子女參加活動的,應減免相關費用。
收費單位接文后,要嚴格按規(guī)定認真做好收費公示工作,自覺接受學生和家長的監(jiān)督。
東??h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2月 26日